关键词:奇石 奇石 范曾 冒充 端砚 终审
一骗子假冒我国著名书画家,将市场购买的廉价石头和砚台冒充“ 奇石” 和祖传砚台,骗取被害人巨额现金及财物,被梁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 年,并处罚金5万元。近日,济宁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张某和被害人李某相识后,得知李某比较喜欢书法,并认识著名书画家范曾。张某便产生了冒充范曾向李某行骗的念头。他谎称自己拥有祖上留下来的价值极高的“奇石”和“端砚”,引起了李某的极大兴趣。随后,张某买回一盒光盘,开始模仿范曾的声音说话。2005年3 月的一天,张某以范曾的口气给李某打电话,说有一块二龙戏珠的“ 奇石” 和一块砚台在梁山的张某手里,他想高价买下,让李某先付钱买下来。由于张某模仿得太像了,李某深信不疑,遂以高价将砚台买走。此砚台实际上是张某以 400 元的价格从市场上买的。初次行骗即得手,让张某的胆子大了许多。2005 年3月至2008年2月间,张某多次以一人分饰两角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李某现金及物品价值24万余元。 2009年5月,梁山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犯有诈骗罪,向梁山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且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6月 29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张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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