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身份悬疑
■未雨绸缪胜过亲者反目
■纠纷背后的是是非非
■大师级艺术家遗作如何保护
纵观美术界,李可染、刘海粟、陈逸飞等艺术大家身故后都曾遭遇遗产纠纷,由于对遗产的分割“数不清,理还乱”,甚至影响到对其艺术完整性的研究、作品真伪以及价值的评价,这成为了美术界心中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也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思考。
2008年7月9日,随着著名画家、长安画派代表人物陈忠志因突发心脏病溘然长逝于其西安美术学院的家中,由遗产分割引发的一场遗属反目对簿公堂,旷日持久谜团待解的官司又毫无悬念的上演了。
陈忠志走完了他74年的生命里程。走得是那么匆忙,身后事全无安排,留下了他深爱的家人以及758幅价值不菲的字画、陶器、印章、古钱币以及房产、现金、存款等财产。也留下了画家本人或许是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
据悉,在中国美术界颇有影响的陈忠志生前是西安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美协会员,其代表作《黄河儿女》曾获第三届世界华人艺术大赛国家荣誉金奖,并被编入全国通用小学语文课本。另一代表作《黄河之鹰》曾于上世纪70年代被国家总理周恩来作为国礼赠送给朝鲜贵宾。由中央电视台制作的《长安画家陈忠志》专题片曾以中、英、日、粤语向全世界播出,引起巨大反响。媒体用“巨星陨落”来表达对他的哀悼之情。有美术界人士表示,“如果要拍卖陈忠志的画作,将要比黄金还值钱。”
2010年9月16日,陈忠志遗产纠纷案在经过两审后,又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而再审日期定于1月18日。
继承人身份悬疑
1月18日早晨8点30分西安中院门前,寒风中等待的人们开始鱼贯经过安检进入。8点45分,陈忠志遗产纠纷案再审被告知由于法官生病改期。案件一方当事人陈忠志遗孀孙洁的代理律师李启来向记者表示“鉴于继承人身份悬疑,我认为,再审焦点依然是要确定法定继承人主体资格。”
西安中院二审判决书显示,陈忠志生前结过3次婚,共育有4个子女。其中与第一任妻子生长女陈晓鸥、次女陈晓艳;与第二任妻子李力生三子陈大树;与现任妻子孙杰生四女陈春雨。纠纷的产生源于遗产的分割,其中4个子女中有两人的亲子身份遭到质疑。
先是陈忠志的第二任妻子李力,对现任妻子孙杰所生的四女陈春雨的继承人资格提出质疑。二审时,李力书面请求撤销陈春雨的继承人资格。对此,孙杰回应十分坚决,“随时可以在阳光程序下做亲子鉴定。”
而对于李力所生之子陈大树孙杰也提出了质疑。
李力1986年与陈忠志结婚,1987年3月4日生子陈大树。孩子两岁时,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1989年5月6日,西安雁塔区法院判决两人离婚,陈大树由李力抚养。判决书显示:“1987年元月始,李莉娜(即李力)以学英语为名……原告发现后极为反感,夫妻吵闹不休,感情日趋淡漠。1988年9月,原告(陈忠志)诉请本院要求离婚,被告表示悔改过错,原告息诉。此后,被告的行为比以前更为恶劣,致夫妻无法继续生活。现原告复诉来院要求离婚。经询,被告承认上述事实。”
1994年9月,陈大树开始在莲湖区青年路小学上学,由陈忠志长女——该校教师陈晓鸥照料。“1997年前后陈大树不知去向。此后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就连法院判决陈老师每月给付孩子的生活费也没再领取,据传陈大树早已夭亡。”孙洁说。对于2008年7月10日来灵堂吊唁的名叫李泽成的男青年,李力称就是法定继承人陈大树,孙洁并不认可。
而对于在陈忠志去世的第二天,李力请西安交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余兵以“检查陈忠志是否正常死亡之名”进入太平间,取走陈忠志的头发,并于2008年7月16日出具认定陈忠志与李泽成有生物学的亲子关系的亲子鉴定结果孙洁也不认可。甚至认为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在陈老师治丧期间,谁会想到会去给孩子做个亲自鉴定呢?亲的就是亲的,永远也假不了。如果不是真的,就算是机关算尽也真不了。”孙洁认为,该份亲子鉴定现场取材鉴定人员人数不符合要求,取材程序违法。
李启来也认为从法律角度讲,没有鉴定过程,结论实体错误的西安交通大学鉴字第20081213号鉴定书没有证明力,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据孙杰介绍,她和代理律师霍飞曾去西安小寨派出所调查,发现陈大树的户籍上并没有更名为李泽成的记载;李泽成的户籍上也没有曾用名陈大树的记载。李泽成的户籍显示,其与李力的弟弟李军是父子关系。李力户籍档案中所有的家庭成员均没有李泽成或陈大树,也没有李力与李泽成母子关系的记载。值得注意的是,李泽成生于1989年3月6日,与陈大树的出生年月相差了两年。
李力向法庭出具的一份自己手写的《情况说明》显示,“我叫李莉娜,1966年10月19日生,1991年就业时将姓名改为李力,出生年月改为1968年10月19日。陈大树出生于1987年3月4日,为了让孩子早日上学,把孩子的年龄改为1989年3月6日出生,姓名改为李泽成。”
“真是为孩子早日上学,应该将孩子年龄改大呀,改小了不是更上不了学了吗?”孙洁认为,李力有职权、有能量,在她的操纵下,国家的户口管理机构简直是没有任何约束力和法律的威严,想怎么改就怎么该,需要什么就改什么,国家公器成了掌上玩物。
记者获得的户籍档案资料也显示,在2008年7月16日至7月21日短短5天时间里,李泽成的户籍便改动了3次,从李泽成更名为陈李泽成;增加曾用名李泽成;在陈志忠去世的第12天,陈李泽成从李力胞弟李军的“长子”变更为“外甥”。
“如果父子关系都能随意变更,那国家的户籍登记还有什么作用。”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在西安公安系统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公安表示,“这样的更改具有相当难度,即便是内部人没有绝对权力也办不成。”
由此,现任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唐延路派出所教导员的李力引起了媒体的注意。
纠纷背后的是是非非
记者得到的一份资料显示,李力:1991年12月西安市民生百货大楼合同制工人;1995年2月被原西安市第一商业局同意吸收为干部;1995年4月调入西安市国家安全局办公室;1997年7月调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科。1999年12月调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2002年升任高新分局唐延路派出所教导员至今。
“李力1991年还是合同制工人,1995年转为干部,其转干程序有违规之嫌。”西安市公安系统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系统内有很多同期进入的人至今也无法转干,而李力从无业开始到转成国家干部,期间跨越了一些常人难以跨越的屏障。”西安市人事局有关人士也表示,就其《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而言,“西安市第一商业局”和“西安市人事局”的公章同时盖在一张表格上就与常规大相径庭。应该是商业局同意接收,再报人事局审批,至少需要两张表格。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人民警察法》关于转干都有相关规定,就是‘凡进必考’。”西安市公安系统知情人士表示,李力的转干未经西安市人事局公开考试考核,西安市国家安全局以及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未按法定程序录用干部。
值得注意的是,李力进入公安系统前后,西安市公安局曾发生过两起震惊全国的人事腐败大案。事发后影响极其恶劣。
一件是1997年5月,未经法定程序严格审查相关学籍、毕业证、招干等档案资料,也未报陕西省公安厅核准备案和人事部门的公开招考,仅依据无业人员李军买来的假警校毕业证便将其录用为西安市高陵县公安局警察。后李军持枪抢劫,被判处死刑。
另一件是1998年底,曾被劳改5年、“四进宫”人员闵峰,以蓝田县政法委干部的身份调入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8个月后,被发展成为预备党员并被提拔为该部秘书处政秘科副科长。后闵峰事发,政治部主任王竹笙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刑两年,缓刑3年。
而据西安市公安局知情人士介绍,批准李军进入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县公安局,提拔闵峰为副科长、李力为副教导员的,均是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王竹笙时任政治部主任。
记者多次电话联系李力希望核实相关情况,但对方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所有李泽成户籍资料的变更,背后都是李力利用公权在操作。”孙洁表示,没有必要费那么大的周折,其实事情非常简单,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两个有争议的继承人同时做亲子鉴定,是非曲直自然明了。
未雨绸缪胜过亲者反目
沸沸扬扬中陈忠志遗产纠纷案已经过去了两年。相信当事人置身其中已经是身心俱疲。“一般而言单纯的遗产继承并不复杂,国家关于遗产继承早有明确规定,但就画家特别是名画家而言,无法估算的是其本人的字画和收藏品以及由此产生的著作权益等。除了当事人或一些证人的描述外,法庭对这些收藏品的数量和价值也很难核定。”专业人士表示,目前国家对艺术家书画遗产的管理尚不完善,整个社会保护和规范书画这类特殊遗产资源的援助手段也比较薄弱。遗嘱继承制度是我国继承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能够直接体现财产所有人的意志。自古即有未雨绸缪之说,画家也应该懂得自我保护。
“其实,多数画家年轻时很苦,穷极一生心血追求自己理想,待青春消耗殆尽时有幸运的成功了,但还有不少虽然是金但还在待发掘中。”一位颇有成就的画家告诉记者,看到书画界一些因遗产纷争搞得亲者反目、家无宁日感到很痛心。他建议,应主动提前处理好自己的财富和积蓄,一方面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志,另一方面也能避免给自己的子女、亲人带来不必要的诉讼之苦。当然,一切的前提是法定继承人身份的真实与有效。
“对于手握公权的当事人而言,更应严格自律、依法办事。”法律界人士建议,而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未来国家的立法应该不仅着眼于文物保护或自然遗产法,还可以考虑出台更宽泛的针对书画艺术品遗产保护的社会调整规则。对于大师级艺术家,更应组建专业力量对其作品进行保护。
但愿大师们的在天之灵不被搅扰,但愿为遗产而起的纷争越来越少。
大师级艺术家遗作如何保护
陈忠志遗产纠纷案并不是个案。在此之前,著名画家李可染、王式廓、陈逸飞的后人都陷入旷日持久的遗产纠纷之中。而这些纠纷的解决,意味着艺术大师的作品将被遗产继承者“瓜分”,必然造成大师作品的支离破碎。艺术大师身后的艺术遗产到底该如何保管,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很多遗产的矛盾和争端,首先可以从艺术家本人那里得到有效控制,生前订立遗嘱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但是,很多艺术家都觉得立遗嘱“不吉利”,而且伤及家庭和睦。这是一个需要厘清的误区。
其次是建立行之有效的收藏管理机制,如国画大师黄宾虹在生前就将大量作品捐赠给国立博物馆。此外,后代子女在继承艺术品遗产时的做法无非两种:一是由家族共同继承并组建基金会,或者由家人捐赠建设画家个人纪念馆。但这两种途径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家族管理难以保证保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家人想法难以统一,容易出现分歧闹上法庭;而建设纪念馆,则要面对盖馆容易养馆难等资金困难问题。
从艺术发展的角度来说,对于大师级艺术家,在其去世时就应该由家属子女、艺术界专业人士和政府机构三方力量组成对其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专门机构,对遗产进行共同保护。如果将艺术家的遗产保护上升到立法和司法层面,也许是一条正确的出路。
(书画新闻责任编辑:方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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