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意见》在指导思想中提出:“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切实改变高校美育的薄弱现状,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引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为具体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2022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纲要》在课程设置中明确指出:“公共艺术课程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三种类型课程。美学和艺术史论类可开设艺术导论、美学概论、中西方美术史、中西方音乐史、文艺理论等课程;艺术鉴赏和评论类可开设音乐、美术、影视、戏剧戏曲、舞蹈、书法、设计等的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艺术体验和实践类可开设艺术相关学科的体验和实践活动类课程,艺术体验和实践活动要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需求。”显然,高校公共艺术的三类课程是践行美育的重要渠道,书法美育如何融入这三类课程值得认真思考。
一、开设书法史论课程是书法美育的理论基础。
中国汉字在发展演变中形成了篆书、隶书、楷书、草书和行书等多种字体,不同历史时期留下了不同书写风格的字迹,中国书法伴随着汉字字体的演变和书写风格的流传而不断发展。当不同历史时期的书写者在注重汉字实用书写的同时融入个人和时代审美精神,彰显书写的艺术表现力,并自觉探讨书迹的书写方法、表现形式、优劣评鉴和人格精神,于是,在书法的理论和实践层面留下了大量卓著的成果,形成了字体演变和风格传承为主线的书法发展史,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书法理论体系。
书法美育是学校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依托系统的书法课程培养和提升学生发现书法之美、认识书法之美、体验书法之美和实践书法之美的综合能力。于是,了解中国书法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演进历史,在掌握不同历史时期政治文化背景的基础上初步了解代表书家的主要成就及其作品艺术特色,并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书学思想和理论著作的核心观点思考书法风格的时代特征,为书法美育打下初步的理论基础。因此,可以在公共艺术的史论课程中开设《中国书法史论概要》,课程内容在抓住书法发展史主线和书学思想核心内容的同时,要有别于书法学专业的史论课程,不可过于精深。
二、开设书法鉴赏与评论课程是书法美育的核心内容。
公共艺术的鉴赏与评论课程是承载美育内容的主体,在公共艺术课程中开设书法鉴赏与评论课程相应成为了书法美育的核心内容。无论是书法鉴赏还是书法评论,都离不开经典书法作品的图示解读和案例分析。在遵循书法艺术风格传承的史学规律同时,按照字体的分类呈现篆书、隶书、楷书、草书、行书和篆刻艺术的经典作品,从笔画线质、字形结构、章法布局乃至气韵神采等层面分析作品的艺术表现形式和人文精神,结合书法史论的基础知识,将艺术风格赏析与不同历史时期的审美风尚相结合,将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与书法家生平与书学思想相结合,对书法作品的形态层面、创作状态和气格精神等不同层面作较为完整的赏析,以便进一步理解书法艺术中包含的文化品格、美学精神和哲学思想,让书法鉴赏和评论课程在浅显易懂中见深奥思想,在生动有趣中悟人生哲学。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公共艺术课程中的《中国书法鉴赏与评论》课程,在注重内容完整的同时要突出作品的经典性,用于鉴赏的作品不仅是某一历史时期的典范之作,还要是不同艺术风格的代表之作,更是整个书法史上的经典作品。课程中解析的作品案例不仅要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还要体现时代的审美风尚,更要具备人生价值的积极引导作用,以便受教育者在领略艺术美感的同时,促进其人生价值的良性发展。
三、开设书法实践课程是书法美育的具体呈现。
有效开展书法实践课程教学是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必不可少的内容,也是实施书法美育的具体途径。对于非书法专业的高校学生而言,了解一定的书法史论和书法鉴赏等内容后,通过具体的书写实践体验书法艺术的呈现方式和创作过程,更能促进书法美育的具体落实。
就专业发展而言,书法实践是一个长时间的训练过程。但公共艺术课程中的书法实践不同于“书法学”专业的书写教学,教学目的也不是培养书法专业人才,而且课程只有2个学分32学时,如何在有限的课时中安排书写实践内容需要教学人员精心设计。公共艺术课程的书法实践既要尊重书法艺术的书写方法,又要让没有书写基础的大学生顺利入门而体验到书法艺术的书写愉悦感,还要在有限时间内提升其书写水平,让学习者书写技能得到实实在在的提升。因此,在临摹经典书法作品中快速掌握笔法要领、提升控笔能力、理解字形结构与章法布局是书法实践课程的重要内容,更是学习者在书写实践中进一步理解和领悟书法艺术美感的重要途径。
总之,在高校公共艺术课程中开设《中国书法史论概要》《书法鉴赏与评论》《大学书法教学》等课程是实施书法美育行之有效的不二途径,也是落实《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的具体举措。但课程开设与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高校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新时代书法美育体系的构建与实施研究”〈项目批准号:BLA22023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向彬(中南大学当代东方艺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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