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动漫艺术的繁荣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主办“首届全国动漫美术作品展览”。
活动旨在搭建全国性动漫作品与创作人才的推选与展示平台,引领专业和业余动漫创作者锐意创新,努力突破创作短板,高擎民族精神火炬,吹响时代号角,为产业发展注入动力源,有效促进产业链延伸开发与产业群建立,从而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注入全新能量。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中国美协动漫艺委会
广州市动漫艺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广东省动漫艺术家协会
广东省博物馆
广州美术学院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广州动漫行业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徐咏虹
副 主 任:丁 杰、孙立军、朱小燚、李鹏程
秘 书 长:金 城、李兰芬
办公室主 任:咸 懿、李剑平
办公室副主任:贺 绚、谢海涛、梁晓明
成 员:陈俊莉 凌耀南、叶正华、张显峰、陈赞蔚、丘玉梅、黄 崴、林 源、唐骞璇
展览编辑:杨 雷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 2017年12月
五、展出地点:广东省博物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在提供送展作品资料时,须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和送件要求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资料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资料,相同作品资料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本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初评作品类别及送件要求:
作品征集原则: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之后(即2014年6月27日截稿之后)创作的动漫作品均可投稿。
(一)漫画作品
1、包含长、中、短篇故事漫画作品及绘本作品;
2、提供10幅打印稿,要求使用A4彩色打印纸打印,标明页数,每页打印稿背面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3、提供JPEG格式电子文件,含合成文字,刻录成DVD光盘;
(二)动画作品
1、提供故事梗概,字数要求200字以内;
2、提供10幅动画美术设计或静帧截图打印稿,要求使用A4彩色打印纸打印,标明页数,每页打印稿背面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3、提供10幅动画美术设计或静帧截图电子文件,要求JPEG格式;
4、提供作品电子文件和片花(3分钟以内),要求MPEG、AVI或MOV格式;
5、动画美术设计或静帧截图、作品和片花刻录成一张DVD光盘;
(三)独幅作品
1、包含漫画封面、插画,人物造型设计和场景设计。
2、提供作品打印稿,要求使用A3彩色打印纸打印,打印稿背面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3、提供JPEG格式电子文件,刻录成DVD光盘;
十、收作品资料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路58号,邮编:510059
收件人:李小兰 办公室电话:(020)87350026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版块标题)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7年7月20日
(中国山水画艺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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