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画鉴定与书画鉴赏之概念和功能在现代已有较为明确的区分,其实还有一组概念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书画“鉴定”与书画“鉴藏”。
大多数人都认为书画的鉴与藏是分不开的,大抵是因为从古至今我们所知的著名书画鉴定家大都是著名的大书画收藏家,所以一般意义上说不懂鉴定者就无法成为好的收藏家,鉴定与收藏须臾不可分。理论上是如此,而事实上,这只是人们一厢情愿的愿望。
首先,书画“鉴藏”或书画“鉴藏家”的概念在古代书论画论中未见提及,大概是民国或以后人总结古代鉴赏家和收藏家紧密相连的特点而提出的。而在宋代,米芾提出的“赏鉴家”与“好事者”之分,就说明古代假人耳目之收藏家与鉴赏家并非一路。明代则有人明确提到:“大抵划分两家,有收藏家,有赏鉴家。有财力能多致者,收藏家也,善旌别知源委者,赏鉴家也。两家势不能兼。”
其次,古代也有具备鉴定能力而无财力,不能成为收藏家的鉴定家,他们可以为收藏家担当“掌眼人”。“掌眼人”可以被视为一种职业,但它是一种私下的行为,而非公开的社会行业。古代的这种情况记载并不多,但是在近代,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比如民国时期曾收藏过怀素《苦笋帖》、米友仁《潇湘图》的上海房地产巨富、红顶商人周湘云,收藏品种类众多,有青铜器、书画、碑帖、瓷器、石章等等。周湘云虽然有收藏的爱好和这方面的文化熏陶,但在鉴定书画方面,请了著名书画家、书画鉴定家赵叔孺为其书画“掌眼”,而周氏的藏品之所以如此之精,离不开他身边有这样高水准的“掌眼人”。
那么,现在我们指的“鉴”和“藏”的概念当然不是古代所说的能力上的区别,而是指行业的界限,更准确地说:它关乎书画鉴定行业的独立性质。书画鉴定现在已经逐渐地向一个专业的中介行业的社会形态靠近。实际上,将来它与书画收藏可以完全分离。从事鉴定行业的不一定是大收藏家,收藏家可以不一定懂书画鉴定,但他可以通过支付书画鉴定中介佣金的手段达到收藏书画的目的。当然,能做到这些,是要建立在规范的书画鉴定行业体制的基础之上。亦即是说,书画“鉴定”的概念也将可以完全从书画鉴藏的概念中独立出来。(中国山水画艺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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