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我与文艺界部分委员联名作了“设立国家艺术创作基金,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提案,认为这是实现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国民文化素质、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提案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重视,并对提案给了认真答复。政府计划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借鉴世界上普遍采用的国家财政以基金方式支持文化创作发展的成功经验,立足我国国情探索,适合我国文化发展实际的文化发展基金管理模式,从而逐步构建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文化发展规律的公共财政文化投入机制,将我们提出的“国家艺术创作基金”纳入其中。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确实是大好事,但是由于资金投入大,牵涉面广泛,操作起来十分复杂,困难较多,一年来没有任何进展的消息。艺术界对“设立国家艺术创作基金”反响十分热烈,媒体纷纷报道,经常有朋友询问此事,充满期待和关注。《美术报》还将“设立国家艺术创作基金的提案人”列入“2009美术报年度人物”评选提名奖。所以一些同仁建议我为此再做提案。
2009年,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完成,国家投入一个亿,征集了中国画、油画、雕塑共104件精品,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上厚礼,在中国美术馆展出后,又在上海、杭州和深圳等地巡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既弘扬了主旋律,又实现了艺术多样化,促进了艺术的繁荣与发展。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央财政对文化投入也不断增长,但由于文化底子薄弱,财政的投入增长与文化事业发展仍有不小差距,与教育、科技、卫生等事业相比,国家对文化投入仍显不足。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的完成,也对各地的艺术创作起了示范作用,浙江、上海、广东等地方政府,也拨数千万元专款组织主旋律的创作。领导、组织、评审、资金、创作工作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为此再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法规和制度,使这种模式长期运作下去。在此基础上“设立国家艺术创作基金”条件已经比较成熟,也具有可操作性。因此,提请有关部门考虑,可否先设立“国家艺术创作基金”。这样可以先积累经验,也可以先着手造型艺术,再着手表演艺术领域。在条件成熟时,再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先小后大,先易后难,容易把事情办成、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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