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奖•终身成就奖”实施方案
“中国美术奖”是中宣部批准设立,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主办,并由中国美协承办的国家级美术最高奖,含“创作奖”、“理论评论奖”、“终身成就奖”三个子项,每五年评选一次。“中国美术奖•终身成就奖”的设立,旨在表彰为推动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德高望重的著名美术家。
一、参评条件与标准
候选人应是在美术创作和理论上取得显著成就,80周岁(1929年8月15日前出生)以上健在的专家。(已获第一届、第二届“金彩奖•终身成就奖”的专家不再参加此次评奖。)
二、报送方式、名额及要求
1.报送方式:仅接收单位预选后的推荐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报送单位将按名额进行报送。
2.报送名额: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协、新疆建设兵团美协、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警部队)的文化主管部门为申报单位,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的申报工作,推荐1—2名候选人。
3.报送要求:
(1)填写好报送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录。
(2)报送时间:请于2009年8月15日前(邮戳为准),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到中国美协研究部。
三、评审及奖励办法
1.评审程序:评审分为初评、终评2个轮次。
(1)初评:由各呈报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评选。按分配名额进行报送。
(2)终评: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终评,从报送候选人中评选出6名获奖者。
2.奖励办法:
为6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出席“中国美术奖”颁奖仪式。
四、评审时间
1.各报送单位的初评和报送工作应于8月15日前完成(邮戳为准)。
2.终评将于2009年9月—10月间进行。
报送地址:100125 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美协研究部 咨询电话:010—65389903
电子邮箱:msjtx@163.com
联 系 人:杨 萍 赵 昆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09年6月15日
中国美术终身成就奖表格.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