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中国摄影家协会(简称中摄协)以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的名义宣布,决定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的获奖资格,收回获奖证书和奖杯并通报其工作单位。组委会并未就桑玉柱是否“盗用”或“剽窃”他人作品给出结论,做出上述处理的依据是,桑玉柱提交的参评作品中有4幅不符合申报规则。
昨天上午,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成员、监理顾立群介绍了本次事件的处理结果。据介绍,经调查,桑玉柱书面陈述被举报的4幅作品,即不符参评申报规则的4幅作品,是分别与吉林省摄影家孟铁、温波共同创作。孟、温二人均以书面陈述方式声明上述作品为共同创作,否认桑玉柱使用上述作品为“盗用”或“剽窃”。
组委会认为,任何所谓“共同创作”的摄影作品都是多名摄影家的集体贡献所构成,但此类作品无法真实地体现摄影家个体的创作水平及风格,不符合《中国摄影金像奖章程》总则中的相关规定。桑玉柱在申报时未加以说明,使该组作品进入评选,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当事各方反应
桑玉柱
“共同创作”是潜规则
昨天中午,桑玉柱表示,对此处理结果表示认可。他说:“这是组织做出的决定,我相信组织会对我负责的,我对此表示服从。”但是,桑玉柱对处理依据不满,他认为自己参评的照片尽管是共同创作的,但能够代表他的水平和眼光。
关于“共同创作”的质疑,桑玉柱说,吉林摄影圈有多年的“潜规则”。受拍摄条件所限,大家经常合用一台机器。拍摄后,大家随机“分片子”,这些片子可以当成共同创作的作品。在此过程中,他和基层摄影家约定,基层摄影家可以拿这些作品参评省内比赛,他可以拿这些片子参加全国评比,在评比过程中,都是单独署名的。
温波 孟铁 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温波停机多日后,昨天中午终于开机。他表示,自己对目前的结果非常满意,“这个结果既承认了基层作者与桑玉柱老师存在合作关系这个事实,又以违背金像奖评比规则的理由撤销获奖资格,也维护了金像奖的权威,挺好的”。
温波表示,桑玉柱经常下基层指导他,“当时我和他一起上山拍摄,桑的相机坏了,他借用我的相机拍摄,获奖照片是我们的合作作品”。
最新证据中称,2003年12月温波拍摄《晚霞映红长白山》时,当时只有肖鸣和温波在一起拍,根本没有桑玉柱。对此,温波说他上过100多次瞭望台,2003年12月他的确曾和肖鸣同行拍摄,但当时并未拍出这幅获奖作品,获奖作品是和桑玉柱一起时拍出的。“这幅作品和肖鸣的作品《雪峰》在清晰度上是不一样的,这说明天气不同,不是同天拍摄的。”
孟铁对此事的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他说,以前不知道团体创作的方式容易出问题,这件事件后,他对这种方式进行了反思,表示自己以后会尽量回避该“潜规则”。
许林 郎琦 希望第三方重新调查
昨天上午,此“剽窃事件”的披露者许林再发博文《我有话要说,请中摄协回答》,对中摄协提出的“合作作品”的调查结果提出质疑。炮轰中摄协是金像奖的组织方、运作方,出了问题后又是调查方,本身就难以让人信服。同时质疑调查组公布的只是单方调查材料,未对举报者提供的新证据给予足够重视。许林认为此次调查是不公正的,调查结论仍疑云重重。
“剽窃事件”的举报人郎琦也持上述态度,认为“中国摄影家协会偏袒、纵容、保护桑玉柱”。他们希望组委会能够重新组织调查,并找文联等第三方参与,中摄协利益相关人员应回避。
>>对话高琴
若有新证据或继续调查
高琴为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成员、本次事件调查组负责人。
记者:调查组是否考虑过因桑玉柱是省级摄协的主管领导,温、孟二人会迫于压力而不敢吐露实情?
高琴:调查组事先已向他们表明坚决调查的态度,当事人的决定是个人选择。
记者:举报人披露的最新证据,即肖鸣能证明桑玉柱未参与拍摄,调查组是否向肖鸣了解过情况?
高琴:调查组根据3封举报信进行调查,其中并不包括这份新证据,调查方案中并未涉及他,因此调查组没有与肖鸣进行联系,但仍然希望肖鸣本人能够出面予以举证。
记者:调查组没有查证新证据,就作出现在的结论,是否太过于草率?有无可能继续进行调查?
高琴:目前调查已告一段落,但中摄协对事件的处理态度是开放的。根据事件发展,如果中摄协收到新的证据,相关的调查工作还有可能继续进行。
记者:对于“共同创作”、“合作作品”的说法,很多摄影界专家表示无法接受,请问桑玉柱等人的具体合作形式是怎样的?
高琴:合作作品在著作权法里是有据可依的,而且桑、温、孟等三人,都明确表示为合作作品。至于合作形式,组委会已经做出了论证和判断,在此不对具体细节进行描述。
记者:桑玉柱作为吉林省文联摄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本次违规参评金像奖,对其职务和升迁上是否有影响?
高琴:我们已将处理结果上报其主管单位,由其决定是否对桑玉柱进行其他处理。
记者:本次事件后,金像奖组委会如何吸取教训?
高琴:去年我们公示了获奖名单,今后争取能公布名单和获奖作品,接受更广泛的监督。 (记者邓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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